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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高新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发布人:本站   发布日期:2019-03-08

一、招标文件信息

1.1 招标文件名称:信丰高新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箱涵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编号:HY-19-08-ZC-02

1.3 招标文件日期:20193

二、招标人信息

2.1 招标人名称:华体网页版

2.2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吉林街11

2.3 联系方式:电话:027-86327860  传真:027-86880089   邮编:430081

2.4 联系人:成本部 / 刘女士

2.5 网址:/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本工程区位于赣州市信丰县城区,目前道路沿线主要为农田和沟渠,无明显标志性建筑,交通便利,机耕路四通八达。整体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桩号 DK2+270 处有现状阳渠、DK1+220 处现状科技三路与设计光电四路相交,DK1+100 处道路下穿赣州至深圳铁路信丰特大桥;设计范围内含科技三路含双侧 d400 污水管道、双侧 d800 雨水管道,即将进场开工建设。

3.2 商品混凝土的总体需求:需求总量约2000 m3

3.3 项目地点:赣州市信丰县城区。   

四、招标需求

1、招标货物名称:商品混凝土

2、本次招标需求量:见附件1—招标商品混凝土列表

3、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交货期:原则在2019310日开始供货,工期约90日历天。

5、交货方式的要求:

1)交货方式:送货到场,卸货落地(交货地点参见项目信息中的地址)。

2)计量方式:按供货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实际车次方量计算商品混凝土总量;需总包方施工员、材料员对预拌混凝土标号及数量进行书面确认。

3)交货由供应商与总包方项目部完成,总包方项目部负责收货与验收,交货的细节包括到场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到场货物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等。供应商每批次供货由总包方项目部收货人员当天确定数量,待本批次抽检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每月供应商进行一次月计量,盖总承包方公章生效。供应商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供货商应向分包方提交以下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以满足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的要求:(1)产地来源证明;(2)厂方生产证明;(3)有信丰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4)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半年内成立的新公司不予以接受)

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5.3 投标人未被列入总承包方合格供方黑名单且在信用中国、天眼查等网站中信誉良好。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4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5 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6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7 请注意招标需求的叙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认为完全满足了招标需求。

六、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及投标文件有效期

6.1 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100元。(现金交至招标人财务部门并领取收据)

 

                   招标人:华体网页版

 

                   日  期:201938